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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的商業化和設計的藝術化使得藝術與設計之間的區別,變得比以往更加模糊。藝術創意的價值受到質疑,並由於大規模複製而逐漸消失。藝術作品的再現和複製被認為不如原作。然而,在產品或其設計的情況下,產品的普及和廣泛傳播被視為成功。

藝術的目的和功能改變,並用來藝術化商品。藝術的神聖目的已經從祭壇走向地面。藝術不再是藝術家心靈的表現,而是商品的外衣和裝飾。

另一方面,設計成為優雅和體面品味的新象徵。人們偏好的產品不是因為它的品質,而是因為它的設計。設計獲得讚揚不因其功能或美學,而是設計師的名聲。奇怪的是,藝術作品的機械複製降低了它們的真誠性和「光環」,而設計被藝術化和崇拜,即使其產品製造的規模比藝術品複製更大。

在創意經濟和大眾文化的影響下,個人的角色從觀眾轉為消費者。人們通過商業行為獲得藝術和文化刺激。他們不去劇院、博物館或畫廊體驗,而是購買所謂的「文化產品」。它最初意味著產品和服務,包括各種藝術、文物保護、文化產業和節日。

然而,這些產品需要時間來積累、整合和發展。但市場沒有興趣等待,而供應商無意投資。因此,最快的方法是用文化和藝術的名義,包裝形象、儀式和故事。

在文化和創意產業中,產品設計成為藝術與文化商品化的載體。

失了本真(Authenticity)的不只是藝術作品,人也是如此。媒體框住了思考、選擇和表達自己的自由。沉浸在流行文化的同一性中,人們有著相似的概念、信念和習慣。產品、設計、藝術品和文化變得越來越相似和膚淺,而缺乏深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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