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朗尼怎麼了?布朗尼也很好吃啊。那為什麼這種常見的甜點不比蓬鬆的舒芙蕾時髦呢?雅俗界線好似意味著有把以普及性劃分庸俗與高雅的度量尺。主流文化受到大多數人的喜愛,大多數人卻不認為流行文化優越。實際上,正好相反。
從文化面來說,這也許牽涉到過去上層階級對知識技術的壟斷。非大眾能接受的教育訓練,以及以財富權勢開拓的視野眼界。有了這些投資,成就自然比沒有資源的一般人更高,進而發展出該階層的菁英文化。
所以,上層階級的品味較高?或者,這只是該階層的優勢地位帶來的觀念影響?
人們嚮往的是社經地位,而非單純的學識涵養與品味。也就是,高雅不全然是其審美上較優越。這種情況下,一項事物高雅與否取決於觀眾和表演者,而不是事物本身。
就目的而言,歌劇是為了取悅坐在歌劇院裡欣賞藝術的觀眾而做。童謠與搖籃曲是為了安撫嬰孩,或講述故事。漁民的漁歌是為了排解航海的艱辛,而原住民的出戰歌是為了戰鬥或狩獵振奮精神。這些由所謂沒文化和俗人製作的民謠,多不被紀錄也不為藝術而做,然其藝術價值就低於展現高超技術與精緻的音樂嗎?
現代社會資訊大量且迅速的流通,人們可以同時在網路上聽到巴哈與披頭四的音樂,然而,人們依舊傾向認為前者的藝術與文化涵養較高。這似乎已不再關乎取得與欣賞的門檻,更多是貴古賤今、強勢文化霸權與階級意識。那我們該如個界定何為高雅何為通俗,以及高雅與通俗在審美與文化上的價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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