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處不同文化的個體對文化符碼的感知與解讀,導致對同一作品的藝術價值判定產生差異。人的感受許是主觀的,但,審美價值的評斷就不一定了。
一個經驗豐富的專業品酒師與滴酒不沾的人,兩者對同一杯酒的感受是主觀的。但在評酒上,無關乎主觀喜好,只有美感經驗與認知的不對等。即使不懂酒或根本不喜歡酒的人,也不能否認那杯酒有審美價值。
觀眾以自身的美感經驗、與作品的情感連結和做出主觀的評價,而評論家則以美學論點去分析結構、技法與理念的呈現。由於觀點相對以及美感經驗的差距,前者的評價會比後者來的主觀而有參考性,並不代表藝術層面的優劣。影評在看過大量多樣的電影作品後(傑作、劣作皆有),在比較上的標準會較嚴苛。在一般觀眾來看是上乘之作,在評論家眼裡也許普普通通。
對製作者而言
一旦涉及商業性,創作的定位就在藝術品與商品之間搖擺。商品若定位為次文化懷舊的愛情冒險故事,受限於時間、預算和公眾接受度,製作者只能將虛擬世界對社會、經濟與現實認知的探討幾筆帶過。
電影可以分為商業電影和藝術電影,但設計可不行。設計本就不是藝術,而是必須能獲利的商品。目標利基市場,並不代表產品與設計只販賣給小部分的群眾。設計師雖以該族群為目標進行設計,但依然使用大眾都能理解的設計語彙。既不能曲高和寡,更不能低估消費者的美感。對設計師而言,在設計中追求的藝術性,即是追求符合最大多數人都能接受的審美。
通俗的力量在於其影響力。與其爭論作為娛樂的通俗小說、商業電影與遊戲的藝術深度與價值,不如以市場機制促使製作者創造更具深度與廣度的作品。用正確的「語言」去訴說值得訴說的故事。